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学校党政机关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对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实行统一的领导。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支持和协助各部处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3.领导机关的思想政治学习,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勤政的教育并加强监督工作,坚决同违纪腐败行为作斗争。
5.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抓实党支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
6.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7.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人物和报告先进事迹。处理不合格的党员。
8.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机关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9.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10.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做好本职工作。
11.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加强与机关各民主党派成员的联系。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