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2021〕67 号
关于印发《2021年11月机关党委党支部
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2021年11月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11月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引
一、学习主要(根据支部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选择学习)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必学内容)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必学内容)
3.习近平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6.学习《求是》2021年第19期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 赓续红色血脉 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7.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
9.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10.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必学)
11.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12.学习其他内容。
学习贯彻落实意见:
1.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带头积极主动参加第一议题学习。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实抓细,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交流讨论,确保全面准确领会学习内容,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贯彻落实,指导工作。
2.各党支部要持续推进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对照《广东财经大学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立足实际,守正创新,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拓宽学习广度深度,努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师生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广大党员,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锤炼党员的理想信念,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党员的聪明才智和激发创业激情,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在学校改革发展新征程上做出新业绩。
3.各党支部要重视党支部建设的基础工作。要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意识,推动党支部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组织实施,严格时间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工作要求
1. 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主题党日的通知》,各党支部要重视本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管理、创兴活动方式,党支部书记要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落到实处。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考勤制度、定期通报等制度。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出亮点、出特色、出品牌、出成绩上多谋划,见成效。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学校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机关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把改进作风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3.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中各部门所负责的项目,按照进度安排,抓好责任落实,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4.按月做好党费收缴。党费收缴要严格按相关要求,每月上缴一次,各党支部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星期二收取并上缴党费,并做好党费收缴记录。这个要求,从10月开始执行。若遇寒暑假,在寒暑假前最后一周收缴当月及寒暑假党费(如7月15日开始放假,9月5日开学,7月15日假期前一周收取7月、8月党费)。每月党费收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另外,请各党支部于2021年11月1下班前报送10月份党支部工作月报表。相关通知和表格将通过机关党委网站和微信群发至各党支部,请留意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