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9月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引》的通知

作者:信息来源: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22-09-07浏览次数:775

机关党〔2022〕13 号

 


 

各党支部:

现将《2022年9月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引》印发给大家,请抓好落实。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95

 

 

 

 

 

 

 

 

 

2022年9月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指引

 

一、学习主要内容(根据支部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选择学习)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

2.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必学)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 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学)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7.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学)

8.学习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

贯彻落实意见:


一、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通过“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等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这次重要讲话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深刻认识“一国两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全面准确贯彻、长期坚持“一国两制” 方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紧密结合实际, 推出接地气、切合实际的硬招实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抓工作的具体举措和扎实成效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为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作出广财努力、广财贡献。

三、机关各党支部要强化政治引领,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发挥以文化人、以史育人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化育人工作,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校园氛围。党办校办党支部要牵头推进校史编撰、校史馆建设,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师生爱校情感;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支部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将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三会一课”;宣传部党支部要重点打造中华文明讲习堂;教务处党支部要加强关于中华文明方面通识选修课程的建设;校团委党支部要积极发挥第二课堂实践育人作用,积极创新艺术实践的形式和内容,通过组织多元化的学生社团实践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机关各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做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加强系统谋划,以高度的定力办好应该干、能够干、必须干好的事情,着力解决好学校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锚定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目标勇毅前行。要毫不松懈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要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抓好新学期校园疫情防控,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高高飘扬,积极参与机关党委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五、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支部、纪检监察室党支部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高度,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日常监督考察结合,与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选拔使用有机融合。校工会党支部要积极发挥教职工家庭建设引导作用,鼓励教职工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最宝贵财富,促进形成好风气。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的领学导学督学有关工作。

 1.高质量开展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新学期各项工作开展,持续做好“第一议题”学习贯彻落实,要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按照学校党委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新学期业务工作开展,确保学习效果。

2.重点抓好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机关党委将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支部周领学”活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作为一个整体,通过个人自学、“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线上资源进行形式,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完成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https://gbpx.gd.gov.cn)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线上学习。各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传达学习学校2022年中层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相关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学校新学期各校工作,做到新学期新气象,新作为新成绩。

4.开学前后1个月内,各党支部所在部门要根据学校安排督促全体教职员工登录“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智慧共享社区“(https://srsc.gdedu.gov.cn/)”,进入培训栏目“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专栏,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培训学习。

5.9月30日前,各党支部书记要按时完成“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网络培训”。

(二)做好新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学校校园疫情防控相关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要全面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保卫处要严格规范校门管理措施;教务处、研究生处要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相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开学返校工作,从严落实校园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管理服务保障、思想政治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扎实推进样板支部和“一支部一特色”建设工作

1.按照学校“双创”“一学院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工程创建的要求,学工部党支部、发规处党支部要做好样板支部建设相关工作;审计处党支部、党办校办党支部要做好“一支部一特色”建设相关工作。

2.按照学校“双创”要求,机关党委将启动内部样板支部建设培育工作,请相关党支部提前谋划准备。

3.按照《关于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实施“一学院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工程的通知》要求机关党委将探索“五有”支部特色建设标准,即“有凝练化的名称、有特色化的内涵、有全员化的党员参与、有制度化的考核、有师生认可的成效”,相关党支部要凝练好落实好党支部特色建设通过党建工作品牌凝练支部精神气质,激发党支部在引领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和改革创新中的攻坚作用,推进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相融互促,实现支部特色建设培育全覆盖。

(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党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粤财大组织〔2022〕22号),对标对表新版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功能、基本保障等方面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政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切实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水平,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机关党委将加强常态化的检查督导。

)全面推进落实《广东财经大学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各党支部所在部门,要不断深化推进机关作风十大举措,加强业务考核培训,促进优化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推进密切联系师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新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注重挖掘各党支部在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服务师生、建设队伍、凝心铸魂、党建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升师生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满意度,大力弘扬实干之风、公道之风、严谨之风、服务之风、效率之风、廉洁之风。加大机关作风改进动态和亮点宣传报道。机关党委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督导检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把作风建设引入深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文减会提效减负,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探索有效措施解决窗口单位重管理、轻服务;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

(六)创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各党支部要按照《关于开展 2022 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粤财大党办〔2022〕40 号),围绕“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主题,扎实创新开展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开展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师德专题教育、保密教育等各类活动。机关党委主办,纪检监察党支部承办以纪律教育为主题的“机关青年干部成长论坛”。各党支部所在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创新开展灵活多样的特色纪律教育活动。

(七)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相关党支部要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关,按时完成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落实“两次备案”、“预审制”、“票决制”、“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等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填写备案表等党员发展相关材料,做好归档材料检查,及时归档备案。各党支部按时于9月15日前将党费和党支部月度《党费缴纳情况统计表》(需党费收缴人和党支部书记签字)报机关党委,交到何燕处(办公楼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