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支部设置调整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8浏览次数:2735

 

机关党〔2016〕9号

关于做好党支部设置调整

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提升党支部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现决定对部分支部设置进行调整,并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人力处支部未届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设置调整

为保持机关党委各支部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本次调整基本保持现有支部设置不变,仅就个别支部作微调,即按业务相近、相关原则,科研处党支部与学报编辑部党支部联合成立“科研学报党支部”(详见附件1)。

二、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党员7人以上(含7人)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党员人数较多的可由5人组成(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

三、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任职条件

(一)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公道正派,勤政廉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在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做出实绩。

(三)候选人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为加强支部建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党员负责人担任。

四、党支部换届程序

(一)学习动员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依法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二)做好任期工作总结

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支部任期工作总结,要从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酝酿推荐候选人

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差额推选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应不低于20%),经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等额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等额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附件2),请于10月24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审查。

(四)大会选举

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出的委员,报机关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机关党委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

(二)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换届完成后,各党支部要着手研究谋划支部下一步党建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围绕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机关各部处搞好业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服务改革,服务发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四)各党支部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党支部选举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送机关党委。

特此通知。

 

附件:1.机关党委党支部设置情况一览表

2.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3.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

4.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选票

5.党支部选举结果汇总表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