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4浏览次数:129

 

机关党〔2016〕5号

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

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粤财大党办〔2016〕7号文精神,现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的通知》(粤纪办函〔2016〕4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支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有关的要求,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以此作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同时要强化督促落实,抓出成效,于2016年9月13日前,将《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活动情况反馈表》(附件2)报机关党委(联系人:赵鹏,电话:84096812)。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

         育”活动的通知》(粤纪办函〔2016〕436号)

 2.《开展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党员随身微教育”

    活动情况反馈表》

 

 

中共广东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